来自: 重庆税务 时间:2022-2-22 09:05 云阳人才网
一、合理的工资、薪金支出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4号)第三十四条
二、职工福利费支出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4号)第四十条
三、职工教育经费
四、工会经费支出
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,不超过工资、薪金总额2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4号)第四十一条
五、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
六、业务招待费支出
七、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
八、手续费和佣金支出
九、研发费用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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